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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创客空间服务号

一、提醒条款

充分阅读 中山创客空间平台由中山创客空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山创客空间)运营,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设计服务(以下称服务),您(包括企业客户用户设计师,以下统称为用户)为获得中山创客空间平台的服务,应当充分、审慎阅读本协议,在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仔细审查、充分理解协议的每一项条款,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中山创客空间平台的客服咨询。 协议的接受及订立如发生以下AB情形中的任一情形,均表示您接受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包括中山创客空间对本协议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成为受本协议制约的中山创客空间平台用户:A.您按照注册页面的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点击已阅读并同意按钮完成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B.如果您在本网站、中山创客空间提供的移动应用或软件上(以下简称中山创客空间网),使用中山创客空间的服务,便视为您接受了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您在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不同意本协议任何内容,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停止使用中山创客空间平台。

协议的更新中山创客空间有权随时更新本服务条款。中山创客空间会在“中山创客空间平台”的页面上公布修改后的服务条款,修改后的服务条款自其在中山创客空间平台公布之日起七日后自动生效。您可随时访问中山创客空间官网(http://www.zsmakerspace.com/)的相关网页,以查阅本服务协议的最新版本。除客户入驻协议、设计师入驻协议及设计委托协议另有约定外,中山创客空间平台及用户的一切行为、争议应依据具体行为、争议发生时最新生效版本的《中山创客空间平台服务条款》作出并进行解释。

用户账号和密码的保管用户注册成功后,其用户账号和密码由用户自行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该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二、定义

中山创客空间平台:是指中山创客空间网(http://www.zsmakerspace.com/)及客户端。中山创客空间:中山创客空间平台经营者的单称或合称,本协议中指中山创客空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用户:凡是在中山创客空间平台注册的用户(包括活动发起人、参与人)均为中山创客空间平台用户客户:指在中山创客空间平台中已通过认证,可以发布任务的企业客户中山创客空间平台规则:指中山创客空间平台服务规则页面列明的各项规则。

三、 用户账号、密码的管理及安全性

您注册为用户后,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并自行对其安全性及使用该账号所作出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由于用户账户关联用户资格信息,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判决、裁定或行政裁定,且征得中山创客空间的同意否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账户、授权他人使用您的账户以及与他人交易账户、赠与或使您的账户被继承(与账户相关的财产性权益除外)。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中山创客空间无义务审核是否是您本人使用该组用户名及密码,仅审核用户名及密码是否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一致,任何人只要输入的用户名及密码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一致,即可凭借该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并使用中山创客空间平台所提供服务,因此即使您认为您的账户登陆行为并非您本人所为,中山创客空间也将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任何因您个人原因导致密码泄露,而导致对于任何人利用该密码及账号所进行的任何行为,您应负完全的责任。对于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中山创客空间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您未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而对您、中山创客空间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您将负全部责任。您同意:(a)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账号和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您会立即通知中山创客空间,并授权中山创客空间将该账号进行冻结。您理解中山创客空间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且中山创客空间应您请求而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损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除中山创客空间存在法定过错外,中山创客空间不承担任何责任;

(b)中山创客空间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四、不为商业目的使用本服务

您同意,除在没有事先得到中山创客空间的书面许可前,不得对本服务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中山创客空间平台公布和存储的一切信息、平台上发布广告、软件等)进行使用、拷贝、出售、交易、转售或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五、服务变更

中山创客空间有权随时修改或暂停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或对某些功能或服务加以限制,并以网站公告、电子邮件或其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通知方式告知您。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自其在中山创客空间平台公布之日起七日内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访问使用中山创客空间平台服务,若您在网站协议和规则生效后继续使用中山创客空间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已经变更的协议和规则。中山创客空间提示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密切关注中山创客空间对于本服务(或其任一部分)的变更所发出的相关公告、邮件或其他形式的通知,并及时按照上述通知的提示进行数据存储、转移等安排,以确保您在中山创客空间平台上的数据、信息(含图片)的安全和完整。如您在本服务发生变更时,发生数据、信息丢失或其他问题,请您联系中山创客空间平台客服,客服人员将尽力协助您进行解决。但,如因您未及时按照中山创客空间变更通知的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则由此所造成的任何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信息丢失等,中山创客空间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服务的转让

如发生经营策略调整、业务整合、企业合并/分立或资产重组等情况,为了确保服务的有效延续或完善,中山创客空间有权提前60日向您以网站公告、邮件或其他有效通知的情况下,将本服务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让予第三方或中山创客空间之关联企业。 中山创客空间提示您,在使用本服务时请您密切关注中山创客空间对于服务转让发出的网站公告、邮件或其他有效通知,并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操作。

七、拒绝提供担保

中山创客空间不担保其中山创客空间平台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中断。用户理解,中山创客空间会尽其勤勉义务服务于用户,但因客户主观偏好等因素,不能保证客户发布的任务一定能被中山创客空间平台承接;中山创客空间也不能保证客户一定能获得平台提供的满意的设计方案;中山创客空间也不担保每个创客设计师都会被选定为服务于客户发布的具体任务的设计师。

八、免责条款

8.1用户理解并同意,受认识的局限性、市场导向变化及销售能力的影响,市场调研的调研结果并不一定准确反映产品的市场导向,因客户采用了基于市场调研得出的调研结果所设计产品在上市后未达到客户预期的销售目标的,与中山创客空间无关,中山创客空间不承担任何责任。

8.2用户理解并同意在项目前期阶段定义的产品价格与产品市场实际价格存在差异或因客户采纳了自定价的结果进行市场定价而直接或间接影响销量的,与中山创客空间无关,中山创客空间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 违约赔偿

如因中山创客空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及相关规则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用户造成损失,中山创客空间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中山创客空间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中山创客空间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十、一般条款

10.1条款的可分性:如本服务条款中的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均不影响本服务条款的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10.2弃权 : 中山创客空间在任何情形下未行使其依据本服务条款所赋予的权利,并不表示中山创客空间放弃此种权利;如果您在参与的项目未结项前未经中山创客空间书面同意而停止参与项目或停止使用中山创客空间平台的,视为您放弃了就该项目可能从中山创客空间平台获得的一切权益,但该权益的放弃并不免除您与中山创客空间平台订立的协议、规则中应履行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

10.3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您与中山创客空间平台产生的所有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同意提交中山市石岐区法院诉讼解决。

4、中山创客空间对本服务协议拥有最终解释权。

更新时间 :2017-03-09 15:36